备案信息二次核查
为贯彻落实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,配合 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》工作的开展,服务商将进一步规范落实网站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要求,开展ICP备案信息专项核查工作,以保证备案信息真实有效。
二次核查内容
服务器提供商对已备案成功的ICP备案信息进行主体、联系方式和网站等方面的真实性、准确性专项核查,具体包括以下核查内容。
主体信息是否真实准确:
主办单位名称、主办单位证件号码需与实际主体有效证件一致。
联系方式是否真实准确:
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ICP备案本人且电话有效可拨通。
网站ICP备案真实性核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:
核查内容包括网站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、网站复查人身份证件、工商营业执照等。
接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:
备案域名当前解析的IP地址的归属,需与ICP备案接入的接入服务商一致。
网站内容、域名持有者:是否与ICP备案信息相符。
以下情况将被视为网站内容与ICP备案信息不符:
个人性质的ICP备案开办企业网站; 企业性质备案网站内容与ICP备案主体企业不一致; 网站内容涉及各项前置审批内容但并未办理前置审批。